各单位:
本学期期初课程补考工作将于2月29日-3月5日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生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不合格的在校生,因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除外。
二、考试安排
1.教务处统一组织公共基础课补考,考试时间:2月29日。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2.在教务处的统筹下,学生所在院系自行确定专业课等课程的补考方案,所有课程的考试务必于3月5日前完成。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考试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遵守学校的考试考核相关制度,做好考试考务工作。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主、监考须知》等相关制度,组织考生学习《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
2.请各开课部门提前做好试卷准备工作,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如有同一门课程采用不同的试卷,请在卷头明确标注适用的专业或班级。
3.各院系务必通知到每一个补考学生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时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的考生必须办理临时考试证明参加考试。
4.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一旦违反考试纪律,将严肃处理。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组织学生在指定座位坐好,维护考试纪律。
四、成绩提交
请阅卷教师务必于3月7日18:00前将成绩录入到教务系统;请各教学部门于3月8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整理好的补考成绩单上交教务处备案,补考试卷各教学部门集中归档备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安排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