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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经济贸易系   发布时间:2013-03-19   访问量:2000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作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3】1号)精神要求,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主动探索推进单独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以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坚持就业导向,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组宣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3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67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测试内容见下表。
序号
专业
学制
招生对象
计划
测试内容
学费
1
市场营销
三年
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资格的考生
60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5000元/生.年
2
国际贸易实务
三年
20
3
酒店管理
三年
80
4
旅游管理(涉外方向)
三年
70
5
家政管理
三年
40
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50
7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40
8
医药营销
三年
50
9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30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60
11
软件技术
三年
60
1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50
13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20
14
材料工程技术
三年
20
15
冶金技术
三年
20
合计
670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取得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五、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8:00—25日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3年4月27日—2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3、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5月3日 8:00—17:3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